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为峨眉电影集团官微和短视频内容生产服务,项目业主为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比选人为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清江东路360号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2.2服务期:1年
2.3项目服务内容:
(1)微信常规运营维护,全年持续维护:包含但不限于常规搭建;内容规划管理;微信公众订阅号常态信息发布,每周不低于6条文稿,遇即时性资讯,24小时内完成内容发送;基础数据分析;舆情监测应变;活动组织执行;突发应急事件处理及监控;关系管理及维护等内容;
(2)微信平台自带互动模块应用(包括但不限于有奖签到、大转盘、刮刮卡、砸金蛋)互动如涉及奖品应由甲方提供;
(3)微信客服:实时在线客服1人,与粉丝互动及答疑,舆情监测应变;
(4)网络布控:每月以电子简报形式汇总反馈网络舆情、粉丝分析等;
(5)负责集团公司短视频的采写、编辑和发布,提升峨眉电影集团公众号渠道的运营能力、营销能力、推广能力和知名度。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于2019年12月 6日至2019年 12月 1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交子大道88号中航国际广场A座20楼)购买。
4.2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比选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材料均需真实有效,报名时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材料需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比选实施方案的递交
5.1 比选实施方案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12月 13 日10时 00分,地点为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成都市交子大道88号中航国际广场1栋20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实施方案,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峨眉电影集团网(http://www.emd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清江东路360号峨眉电影集团102室
邮 编:610072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28-87335175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交子大道88号中航国际广场1栋20楼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吴先生、张先生
电 话: 028-85958888
2019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