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为峨影厂地块城市设计及控规调整,项目业主为峨眉电影制片厂,比选人为峨眉电影制片厂。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成都市清江东路360号
2.2工程规模:结合峨眉电影制片厂地块土地现状和成都市城市规划,完成峨眉电影制片厂地块规划调整设计方案。控规研究范围为一个控规单元,约48公顷,调整范围约为11公顷。城市设计研究范围约为11公顷,设计范围约5公顷。
2.3服务期:签订合同后 35 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规划设计成果,并通过城乡规划部门审批。
2.4招标范围:控规研究范围为一个控规单元,约48公顷,调整范围约为11公顷。城市设计研究范围约为11公顷,设计范围约5公顷,详见设计任务书。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②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③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近3年(2016年至今)已完成1个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于2019年 7 月 30 日至2019年 8 月 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交子大道88号中航国际广场A座20楼)购买。
4.2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比选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以上材料均需真实有效,报名时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材料需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比选实施方案的递交
5.1 比选实施方案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8 月 9 日10时 00分,地点为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成都市交子大道88号中航国际广场1栋20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实施方案,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峨眉电影集团网(http://www.emd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峨眉电影制片厂
地 址:成都市清江东路360号峨眉电影集团102室
邮 编:610072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28-87335175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交子大道88号中航国际广场1栋20楼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吴先生、张先生
电 话: 028-8595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