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一、招标条件
本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本部一楼会议室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2 万元,招标人为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投影仪设备一台和采购银幕及音响系统一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采购投影仪设备一台; (002)二标段:采购银幕及音响系统一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标段:采购投影仪设备一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比选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002 二标段:采购银幕及音响系统一套)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比选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 年12 月19 日 09 时00 分到2018 年12 月21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2018 年12 月 19 日至2018年12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3: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以本时间为准),在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 号中航国际广场1 栋20 楼)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200 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申请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提供: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比选人 不提供 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12 月28 日 10 时00 分
递交方式: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 号中航国际广场1栋20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12 月28 日 10 时00 分
开标地点: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 号中航国际广场1栋20 楼
七、其他
1、本项目比选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
2、交货期及地点
交货期:一标段、二标段均为合同签订后20 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3、本次比选公告在峨眉电影集团网(http://www.emdy.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清江东路360 号峨眉电影集团102 室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028-873351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交子大道88 号中航国际广场1 栋20 楼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28-85958888 转88910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