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厨房设施设备(含杂件)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360号;
2.2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2.3招标范围: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厨房设施设备及厨房餐厅杂件采购;
2.4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72万元(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2.5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需求;
2.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质量保证期:5年(自全部货物交付后,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违法犯罪记录。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本项目未被认定其具有不良商业信誉的;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自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获取方式:
现场或网络有偿获取,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除非本项目终止招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竞标资格不能转让)。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网络获取: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218941887@qq.com(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注:投标单位需将报名资料原件于递交投标文件当天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获取地点: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三楼(地址)获取。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2月 08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写字楼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emd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360号集团办公楼711室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28-87335175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T3写字楼3楼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28-86623658-8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