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峨影摄影棚改造项目演艺系统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360号峨影厂内;
2.2项目规模:建筑面积1068㎡,本项目位于四川成都峨眉电影制片厂内1号摄影棚,建筑高度最高为16.85m;
2.3交货期: 90 日历天(包括投标人供货及设备安装调试的时间);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主要设备包括三合一电脑摇头光束灯、LED染色灯、LED成像灯、LED全彩聚光灯、高显指LED平板灯、追光灯、舞台机械吊杆机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3.7.1投标人若为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3月05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成都市顺城大街139号四川广电国际大厦7楼)持下列证件办理登记及文件获取手续。原件查验后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03月22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顺城大街139号四川广电国际大厦7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峨眉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360号集团办公楼102室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028-87335175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顺城大街139号四川广电国际大厦7楼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28-86180516-8636
传真:028-86628870